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6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和《贵州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4〕169号)文件要求,经毕业生本人申报,我中心将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呈报韦琴等174名通过校级初审的毕业生材料至贵州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最终审批通过名单由省教育厅终审决定。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0851-88510928
学生资助中心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