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银发[2025]245号),决定对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的逾期信息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为落实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切实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征信权益,现将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国家助学贷款逾期信息,且借款学生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金额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个人征信系统)将不予展示。
二、政策要点说明
(一)政策适用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助学贷款逾期信息,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产生并延续至2026年3月31日的逾期信息符合政策要求。2026年1月以后首次发生的逾期信息,不符合政策要求。
(二)政策适用逾期金额。逾期金额以征信报告中单笔合同的“逾期金额”作为判断依据。政策有效期内,逾期金额小于等于10000元的每月逾期信息在偿清逾期金额后将不予展示,如部分月份的逾期金额超过10000元,即使偿清逾期金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月份的逾期信息仍将继续展示。如未在政策有效期内足额偿清所有逾期金额的,逾期金额仍将继续展示。
(三)政策实施方式。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按照“免申即享”原则实施,无需借款学生、金融机构或教育部门提出申请,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统一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逾期信息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符合政策要求的逾期记录将不再展示在个人征信报告中。
(四)征信报告更新时间。对于符合政策要求,并于征信报告将于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对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之间足额偿还的助学贷款逾期金额,征信报告将于还款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逾期信息。
(五)信用修复结果查询。助学贷款学生可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助学贷款代理结算行APP等官方平台查询本人征信报告,确认符合政策的逾期信息是否已不再展示。信用修复后,征信报告中“还款状态”将展示为“正常”,“逾期金额”将展示为“0”。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公众号、QQ群、微信群、热线电话、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和学生开展全方位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切实将利民政策宣传贯彻到位。对认为逾期信息错误、要求更正的借款学生,指导其联系国开行贵州省分行热线(0851-88651493)进行核实处理。
(二)进一步做好反电信诈骗工作。各学院要多渠道、全方位提醒借款学生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任何以政策名义向借款学生收费消除逾期记录、索要验证码和个人信息的都属诈骗行为。
附件:助学贷款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咨询处理指南
学生资助中心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