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名额,今年我校分配到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5名,每名学生奖励8000元。学校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实际情况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贵州财经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上名额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计算不可四舍五入),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且需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以下统称为支撑材料),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要求
(一)评选流程
具体评选流程详见《贵州财经大学2023—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及填表说明》(附件2)。
(二)评选要求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贵州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附件5)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学院的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评选前须在各学院网站和公示栏上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评选推荐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综合考察评选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2024年9月14日12:00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310007986@qq.com。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10000199910018888申请审批表”;
注意:填写时务必参照《贵州财经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及填表说明》(附件2)要求规范填写,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退回,不予受理。
2.《2023-2024学年贵州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命名规则:“XX学院2023-2024学年贵州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学院行政签章的2023-2024学年有效成绩单(纸质版)
4.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的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
5.本学院制定的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公示材料(纸质版)。
联系人:杨雅萌;联系方式:0851-88510928
贵州财经大学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