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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0 10:50

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以及《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处分解除的除外)。

(四)无固定工资收入。

(五)未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经学校同意缓缴的除外)。

(六)积极参加校院级党建活动或重大活动,思政考核合格者。思政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七)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助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13000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四、助学金发放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共计发放十个月。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300元。

五、审核要求和时间

(一)各学院根据《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文件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查学生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并建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纸质版档案,留档备查。

(二)各学院经资格审核认定后,统计汇总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条件的学生信息,并填写《贵州财经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复核填报学生是否符合发放条件,确定本学院发放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网页或公示栏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存在有异议的情况,要认真核实。

(四)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的《备案表》纸质版、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学院公示材料、各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9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人数的情况说明》(说明上须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信息:学院全日制学生总人数、符合发放条件学生人数、不符合发放条件人数及其具体不符合原因等信息)923日下午15:00报学生资助中心王曦樨老师处同时将《备案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6341585@qq.com,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工作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各学院还须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动态审查和学生信息的更新工作。如有相关异动情况,须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报备并提交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联系人:

联系人:王曦樨  联系电话:88510928

                       贵州财经大学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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