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及《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8号)规定,现收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材料。
一、资助范围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每月330元,按照10个月进行发放)。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一)材料报送要求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要加盖学院公章;
2.本学年新入学或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的退役证复印件1份。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积极联系本单位退役士兵学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并认真填写名单汇总表(附件),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6:00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樱花苑1楼架空层)。
联系人:杨雅萌
联系电话:0851-88510928
邮箱:1310007986@qq.com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