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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 17:3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贵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鉴于今年疫情影响,为确保2020-2021学年度各项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我校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方式

学生(或监护人)如实填写《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附件4),提出认定申请,并在该表相应位置签字作出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上报

(一)上报材料清单

1.xxx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1份,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1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记录表》纸质版(附件21份,加盖学院公章)。

3.《年级(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登记表》纸质版(附件3,1份,加盖学院公章)。

4.《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纸质版(附件41份)。

5.《贵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附件51份,加盖学院公章);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如有相关支撑材料,需由学院审核原件后,再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

6.公示材料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公示时间请务必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注意事项附件2、4、5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表格填写样表及注意事项”(附件7)的要求填写,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二)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学院于2020年109日下午15:30前将材料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樱花苑一楼架空层),其中电子版请用U盘或者移动硬盘拷贝至曹卓琳老师处。

)报送要求

报送纸质版材料时,请按如下顺序从上往下摆放:

1.xxx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1

2.公示材料

3.各认定评议小组材料:以认定评议小组为单位,从上往下摆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记录表》附件2→《年级(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登记表》附件3该组涉及的学生个人材料(每人分别应以《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附件4→《贵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支撑材料的顺序摆放)。

4.各学院学生的纸质材料排列顺序须与附件1中的名单顺序一致。

5.商务学院、各学院研究生数据只需报送附件1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1份),其余材料学院留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各学院要对学生所提供材料(包括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疾病证明、下岗证明等)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详细审核

(三)各学院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期间,要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

(四)学院认定工作组要对本院认定的贫困生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名单在学院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各学院在认定工作中对特殊群体(主要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军人子女等)应重点调查其家庭情况,符合认定条件的,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家庭及成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导致家庭对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特别困难的学生应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六)请各学院根据《贵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见附件6)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参考《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附件8)严格核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查实后,不予认定为贫困生,若已被认定为贫困学生的,不予资助: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4.请客吃喝、抽烟、酗酒、赌博,经教育不改;

5.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6.其它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个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各类资助的基础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给予高度重视,提前准备,顺利完成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xxx 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记录表

3.年级(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登记表

4.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5.贵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6.贵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

7.相关表格填写样表及注意事项

8.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


联系人:曹卓琳;联系电话:88510420



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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