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贵州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17:28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095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010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六)上年度参加过学校各级组织的公益活动、义务劳动。

三、评选名额分配、评定档次及发放标准要求

(一)名额分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及追加的指标名额,确保我校精准扶贫学生(含省外)全覆盖获国家助学金资助及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获资助,根据本专科贫困学生实际情况及各学院排查调研结果,学校按照各学院贫困生人数下达2020-2021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金额(详见附件,商务学院根据学校下达金额自行评审)。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切实将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到实处,竭尽全力把国家助学金资助到需要的学生中去。

(二)档次评定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095号)文件精神,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标准由普通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学院根据学生贫困程度,可评为三个档次。

一档每生每年4000元:主要评孤儿、本人中度残疾以上、父母双方残疾(失去劳动能力)或一方去世,另一方残疾,本人患重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二档每生每年3000元:主要评家庭经济困难复转军人家庭子女;由学院排查,有特殊原因的学生(如父母一方患重病的学生,兄弟姐妹患重病的学生等。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三档每生每年2000元:主要评无特殊原因精准扶贫学生或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三)资助金的发放和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分秋季与春季两个学期进行发放,学生资助中心按省教育厅文件及学校要求进行评审,提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学校党委会审议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再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分春秋两次统一发放到学生卡里。

四、评选流程及要求

(一)评选流程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贵州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2018年8月修订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当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将获资助的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宣传栏和网站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组织相关老师对各学院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召开学校资助领导小组专题会,审议获资助学生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审议,审议通过结果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评选要求

1.按照学校《关于安排受助学生参加学校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的通知》(贵财大发〔2012〕5号)及《贵州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2018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参评学生上学年必须参加过学校各级组织的公益活动、义务劳动10次以上(含10次,新生、新增学生除外,新生和新增学生在下学期发放之前补完即可),上报贵州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时需学院确认核准并由分管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在2020-2021学年未被认定和尚未缴清学费的贫困学生(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或已获2020-2021学年教育精准扶贫的学生除外),不能参加评选。

   3.为了让更多的贫困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2020-2021学年已获新长城助学金、香港爱德基金会“女子升大计划”等获其他社会资助的困难学生原则上不能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需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

1.《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

2.贵州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需有计划财务处签章或学院“经核实以上学生均无欠费”签章和被评学生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10次的签章。需提供电子和纸质版,电子档上传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sglzx2006@sina.com

3.学院的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公示只涉及学生姓名、年级、专业)

4.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细则。

(二)报送相关要求

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请用铅笔编上序号,并且排序与《备案表》序号相一致10月2616时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科(联系人:郭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13809476566 、0851-88510419;樱花苑1栋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内)。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及资金分配表

2.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贵州财经大学

2020年10月16日


校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 邮编:550025 建设维护:数字化校园信息中心
Copyright(c)2006:贵州财经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 
技术支持:弈趣云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