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每年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根据贵州省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文件下达的指标名额,我校筑梦奖学金名额为54名,每名学生奖励4000元。学校根据各学院2023年贷款学生情况分配筑梦奖学金名额,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贵州财经大学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上名额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标准
(一)申请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补考和挂科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洪银兴”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三、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要求
(一)评选流程
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将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宣传栏和网站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生资助中心(樱花苑一楼架空层学生事务中心内)。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通过建议获奖学生名单后,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书面的评选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二)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组织,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坚决不予以上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三)需报送的材料
1.《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盖有学院行政公章的2023—2024年度学生成绩单;
3.学院公示材料;
4.《筑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式2份(附件3,申请人签名需手写,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需手写,盖学院行政公章,不要加页和修改原表格式);
5.申请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书纸质版1份。
各学院务必于11月14日中午12时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报送相关要求
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排序须与《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的顺序一致。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